2014年12月22日 星期一

夜市嘉年華活動精彩照片



1860174091.gif1860174092.gif1860174093.gif   1860174094.gif感謝家長在寒冷的12月天 ,盛情參與12月19日晚上的夜市嘉年華活動!!請觀賞當天精彩活動照片!↓

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歡迎參與12月19日夜市嘉年華活動

本園於12月19日晚上舉行夜市嘉年華闖關活動,歡迎家長踴躍參加!1226385271.gif

      
活動內容
地點
1840~1855
親子暖身律動
視聽教室
1855~1910
校長致詞、園主任致詞
視聽教室
1910~1920
關卡簡介
視聽教室
1920~2040
夜市嘉年華趣味遊戲
排球場(晴天)
一樓走廊(雨天)
2040~2100
兌換禮物  
綿羊班

舊愛新歡活動義賣所得

本園於11月8日舊愛新歡活動,義買所得總共6923元,全數捐給公益團體1201623553.gif

2014年12月3日 星期三

力行附幼十二月份餐點表

水果幫-香甜多汁的柳丁                   營養師 蔡坪娥
   柳丁又名柳橙,含有豐富的維生素C、膳食纖維等,多吃柳丁可以幫助排便順暢、降低血液中不好的膽固醇、增強免疫力、預防感冒和美白,提醒小朋友吃柳丁時,不要只是榨成汁喝,要連果肉一起吃,才能攝取到豐富的膳時纖維喔!另外,一顆中型柳丁約170公克,熱量為60大卡相當於一份水果,所以要適量食用,因為飲食要均衡,千萬不可以偏食喔!建議飯後吃柳丁,能幫助消化又健康。
多吃水果,健康好處多!鼓勵家長幫學童攜帶水果,建議每日攝取兩份水果。"  

2014年11月4日 星期二

歡迎家長參加舊愛新歡活動

1775465354.gif本校即將於11月8日上午舉行舊愛新歡活動,歡迎力行附幼的大小朋友踴躍參加!!
~103118()當天活動流程如下~

 
     
活動地點
08:30~09:30
相框磁磚拼貼製作作親子活動
A
幼兒園各班教室
09:40~10:40
相框磁磚拼貼製作』作親子活動
B
幼兒園各班教室

09:10~10:40
舊愛新歡 ~ 幼兒園~六年級物品義賣
(爸爸媽媽可以帶寶貝參觀選購唷!)
小學各年級教室
幼兒園前排球場()
視聽教室前面走廊()
10:40~12:00
才藝舞台表演(爸爸媽媽可以帶寶貝觀賞)
視聽教室
11:30~12:20
親子同遊校園,快樂歸賦~~
力行校園

2014年11月3日 星期一

力行附幼十一月份餐點表

水果幫-蘋果 (營養師)              
   蘋果含有豐富的果膠和多酚類,果膠是一種可溶性食物纖維,可促進膽固醇代謝,降低血液膽固醇濃度,預防心血管疾病,多酚類具有抗氧化的功能,能預防癌症,維護身體健康。另外蘋果所含的鉀能平衡身體的酸鹼值,維持正常的神經傳導,也有助於擴張血管、預防高血壓。一顆小蘋果約130克熱量約為60大卡相當於一份水果,所以也要適量食用喔!因為飲食要均衡,千萬不可以偏食喔!
多吃水果,健康好處多!鼓勵家長幫學童攜帶水果,建議每日攝取兩份水果。

2014年10月9日 星期四

力行附幼十月份餐點表

水果專欄:芭樂(營養師)                
   芭樂的果肉細緻、糖度低,依果實的成熟度不同,風味也很不一樣。青熟的芭樂,果實爽脆,口感佳;更成熟時,芭樂的果皮顏色會轉黃,稱為黃熟,此時肉質變軟,甜度增加,吃來 Q 軟香甜。主要品種有梨仔拔、水晶拔、白拔、東山月拔、泰國拔、珍珠拔、紅肉拔等。
  芭樂的維生素 C 含量極為豐富,每 100 公克的維生素 C 含量,是蘋果的四十倍,蕃茄的四倍之多,是極佳的維生素 C 攝取來源。因此,多吃芭樂可以養顏美容。也有人把番石榴的葉片及未成熟的果實曬乾磨粉,泡茶來飲用,稱為「拔仔茶」。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多吃水果,健康好處多!鼓勵家長幫學童攜帶水果,建議每日攝取兩份

防治登革熱宣導

防範登革熱宣導DONEGG.gif

請家長週週巡視視內外環境衛生,並可利用『登革熱病媒蚊自我檢查表』檢視,加強幼生對防治登革熱之認知。


2014年9月24日 星期三

20140921重要的幼教大事

親愛的家長們.....
在媒體裡     如果看到老師時    請別太驚訝 1819624433.gif
1226385253.gif因為   老師們做了件勇敢的事
為往後    千千萬萬的幼兒園孩子    爭取他們應得的權益
原因是   下面這則關係孩子的重要新聞

2014年9月17日 星期三

力行附幼九月份餐點表

水果專欄-火龍果(營養師:蔡坪娥)
    火龍果富含有植物性白蛋白及花青素兩大重要營養成份。火龍果的花、果、莖均含有植物性白蛋白,其與重金屬離子結合排出體外,具解毒作用,同時對胃壁具保護作用。紅肉火龍果花青素含量比葡萄高,是一種抗氧化劑,具有抗衰老、抑制腦細胞病變、預防老人癡呆作用。火龍果果實中黑耔具促進胃腸消化功能。紅肉火龍果富含天然色素,人體不易吸收。此外火龍果含有多種礦物質(如鈣、磷、鐵、鎂)、水溶性纖維及維生素A、B1、B2、B3、C等多種營養,是一種非常有益身體健康的天然食品。                                                                                資料來源:台北農產網頁

2014年9月16日 星期二

2014年9月14日 星期日

9月21日大家一起來捍衛孩子的受教權!

幼教老師雖然溫順,但面對孩子,我相信我們可以堅強的拿出勇氣與毅力
堅持反對無知的政客修法,讓教育現場回歸幼教專業是愛孩子們的訴求
我們堅持反對非幼教相關科系的人員隨意踩踏幼教領土
身為孩子的媽媽,我希望幼兒教育走向越來越精緻化的國際接軌
面對證照化的未來,大家的認知是否還停留在古早時代......


2014年9月12日 星期五

票選北市「2014城市氣候領導獎(City Climate Leadership Awards)」空氣品質獎項

「2014城市氣候領導獎(City Climate Leadership Awards)」空氣品質獎項,北市是亞洲唯一入圍的城市;即日起至9月18日投票期間,共同到「C40城市氣候民眾票選獎」網址http://goo.gl/OzmDnM上網投票,用您的投票鼓勵台北,也讓世界看見台北天空的改變。

103學年度幼兒園親職教育活動系列之二

kiss.gif親職教育講座活動「親子綠手指-是盆栽也是菜」

一、活動時間:103年10月4日(六) 上午9時至12時
二、活動地點:台北市民權國小視聽教室(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200號)
三、參加對象:北市公私立幼兒園幼兒之家長及社區民眾
四、報名方式:於9月24日(三)前傳真報名(傳真號碼:27662391),依報名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相關活動訊息請洽:民權國小附幼李明芳主任、詹萃瑛老師,連絡電話:27652327轉78

103年度幼兒園親職教育講座活動之一

1450520ac06916.gif親職教育講座活動「玩出大能力」

一、活動時間:103年9月20日
二、活動地點:台北市民權國小視聽教室(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200號)
三、參加對象:北市公私立幼兒園幼兒之家長及社區民眾
四、報名方式:於9月17日(三)前傳真報名(傳真號碼:27662391),依報名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相關活動訊息請洽:民權國小附幼李明芳主任、詹萃瑛老師,連絡電話:27652327轉78

2014年9月1日 星期一

你家寶寶由誰來教?幼照法修法 教保員、幼教師為何吵翻天?

【沃草】你家寶寶由誰來教?幼照法修法 教保員、幼教師為何吵翻天?
寶寶進入幼兒園,由誰來教?《幼照法》修正草案風波不斷,表面上是教保員、幼教師與業者的內部之爭,卻是從根本層面影響幼兒的受教權。(圖片引用自教保合作成長協會)

「教保員他們要的不是高薪,是好的工作環境」、「幼托整合,媳婦嫁進來後,教保員就不能教大班了」今年八月25日的「北區教保服務人員草案說明會」中,幼教團體與教保團體輪番上台發言,掌聲與噓聲同起,形成對峙場面。日前因反對下修《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門檻,台北市立大學教育系系主任林佩蓉指出,修法導致「台灣教育將倒退二十年」,引起教保團體不滿,前往法院按鈴控告其汙衊教保員形象與專業。《幼照法》修正草案風波不斷,表面上是教保員、幼教師與業者的內部之爭,但也將影響你家寶寶進入幼兒園,由誰來教?

2014年8月30日 星期六

10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日

敬邀~
各位親愛的家長參與10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日活動
日期:103年9月1日星期一
時間:13:30~16:00

2014年8月18日 星期一

力行附幼103學年度新生編班名單

1450520ac06916.gif本園103年度編班依據 970118校務會議通過之『臺北市文山區力行國民小學編班作業計畫』,公開公平原則完成

2014年8月9日 星期六

第27屆力行寶貝點點滴滴的甜蜜回憶

每一位寶貝都是珍貴的,
在我們一起走過的日子裡
歡樂、甜蜜、幸福、快樂......
點點滴滴都是美麗的畫面。

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台北市103學年度幼兒園收退費標準


1775465359.gif臺北市幼兒園收退費辦法1775465359.gif

第一條 本辦法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及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幼兒園為設立於臺北市之公、私立幼兒園(以下簡稱幼兒園)。

第四條  幼兒園收費項目及用途如下:
  學費:指與教保服務直接相關,用以支付幼兒園教保服務及人事所需之費用。
  雜費:指與教保服務間接相關,用以支付幼兒園行政、業務及基本設備所需之費用;私立幼兒園得用以支付土地或建築物租賃費,或其他庶務人員之人事費用。
  代辦費:指幼兒園代為辦理幼兒相關事務之下列費用:
(一)材料費:輔助教學所需必要之繪本、教學素材及文具用品等費用。
(二)午餐費:午餐食材、廚()具及燃料費等。
(三)點心費:每日上、下午點心之食材、廚()具及燃料費等。
(四)活動費:為辦理教學活動所需費用及相關雜支等。
(五)交通費:幼童專用車之燃料費、保養修繕、保險、規費及折舊費用等。
(六)課後延托費:學期教保服務起訖日期間辦理平日課後延托服務,相關人員鐘點費及行政支出等。
  代收費:指幼兒園代為收取之下列費用:
(一)保險費:幼兒團體保險規費。
(二)家長會費:幼兒園家長會行政及業務等費用。
公立幼兒園辦理寒暑假收托服務者,其收費應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第一目至第四目之月平均數額,按月收取。
公立幼兒園所收學費及雜費應列入臺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來源;各項代收代辦費用,應與原委託事項相符,不得移作他用,如有結餘,應依會計相關規定辦理。
第一項第四款第二目家長會費之收取,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應依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規定辦理;市立幼兒園及私立幼兒園應依臺北市幼兒園家長會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私立幼兒園得訂定幼兒適應環境期(試讀期),其收費按學費、雜費及代辦費之月數及日數比例收取,並應於註冊後於各項費用內予以扣除。

第五條    公立幼兒園各項收費項目應收取費用基準如附表。

第六條    幼兒中途入園者,以實際入園日期為收費基準日,並應依下列規定收費:
  學費及雜費:
(一)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入園者,收取全額費用。
(二)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入園者,收取三分之二費用。
(三)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入園者,收取三分之一費用。
  代辦費:按幼兒實際就讀月數及幼兒當月實際就讀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例收費。
  代收費:依臺北巿幼兒團體保險辦法、臺北市幼兒園家長會設置辦法及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等規定辦理。
公立幼兒園幼兒轉學至其他公立幼兒園,其學費及雜費不另收取。
幼兒園各學期起迄日,依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規定辦理。

第七條  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園者,幼兒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學費及雜費:
(一)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離園者,全數退還。
(二)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離園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三)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離園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四)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離園者,不予退費。
 代辦費:按幼兒未就讀月數及當月未就讀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例退費;材料費已購買材料並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應發還成品。
  代收費:依臺北巿幼兒團體保險辦法、臺北市幼兒園家長會設置辦法與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等規定。
幼兒園依前項規定退費時,應發給退費證明單,並列出所退各項目及數額。
公立幼兒園幼兒轉學至其他公立幼兒園,其學費及雜費不予退費。

第八條  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上課日五日以上者,應依請假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日數之比例,退還請假期間之午餐費、點心費、活動費及交通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原因強制停課,停課期間連續達上課日五日以上者,應依停課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日數之比例,退還停課期間之午餐費、點心費、活動費及交通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國定假日、農曆春節等連續假日達五日(含例假日)以上,應依放假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日數之比例,事前扣除放假期間之午餐費、點心費及交通費,其餘項目不予扣除或退費。但須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扣除或退費。
課後延托費及寒暑假收托費用,準用前三項規定。

第九條   幼兒園應於收費規定及繳費收據,註記收退費基準、幼兒實際入園日及全學期教保服務起迄日,並由園方及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各收執乙份。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附表:
臺北市公立幼兒園收費項目基準表
收費項目
收費金額(單位:新臺幣/)
收費期間
說明
學費
半日制:6,000元以下
全日制:8,000元以下
1學期
1學期以4.5個月計
雜費
半日制:3,000元以下
全日制:3,200元以下
1學期
1學期以4.5個月計
代辦費
材料費
半日制:340元以下
全日制:400元以下
1個月

午餐費
全日制:950元以下
1個月

點心費
半日制:650元以下
全日制:1,200元以下
1個月

活動費
半日制:300元以下
全日制:300元以下
1個月

課後延托費
400(教師鐘點費)×教師人數×全學期教師服務時數+200(課後照顧服務人員鐘點費)×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人數×每學期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服務時數〕÷0.7÷實際參加人數×101天
1學期
1.1學期以4.5個月計
2.鐘點費占全部費用之70
3.實際參加人數≤15時,以15人計
代收費
保險費
依統一公告金額辦理
1
1期以6個月計
家長會費
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依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辦理
市立幼兒園:依臺北市幼兒園家長會設置辦法辦理
1學期
1學期以4.5個月計